天津市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发布时间:2021-01-26 10:31      来源: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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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一、总体情况

为了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,加强党建工作,改善行政管理,提高行政效能,促进依法行政,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:

一、目的意义

推行政务公开是改进工作作风,密切党群干群关系,促进良好工作氛围的形成;推行政务公开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,积极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。通过政务公开,增强行政管理活动透明度,改善行政管理和监督,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建设。

二、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原则

(一)坚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,实行依法公开的原则;

(二)坚持公开内容真实可信、办事结果公平公正的原则;

(三)坚持从实际出发,突出重点,整体推进,注重实效的原则;

(四)坚持方便基层和群众,有利于人民群众知晓实情,行使监督权利的原则。

三、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

(一)(1)退役军人事务局、服务中心、军休所政务信息工作主要包括重大决策、决定、决议,党组织的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,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。(2)思想政治建设。主要包括党组织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,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,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等。(3)组织建设。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、工作职责,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,选举情况,党费收缴、使用、管理情况,干部民主测评、推荐、选拔、使用情况,发展党员情况,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。(4)作风建设。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,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,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,维护群众利益情况,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。(5)制度建设。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,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监督、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。(6)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、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。

(二)对内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,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,干部人事管理、考核等次、职称评定情况,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
四、公开的主要形式公开形式

要做到简便易行、灵活多样、注重实效,基本形式如下:对外方式:(1)编发简报、纪要、信息等,及时公开政府重大活动、决策过程及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;(2)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、政策咨询会、民主评议会等会议形式,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政务活动进行公开;(3)开通热线电话,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,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;(4)建立领导接待日公示制度,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,化解各类矛盾;(5)设置政务公开栏,明确职责、办事依据、办事条件、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等内容,公布办事流程图;对内方式:召开干部职工会、情况通报会、阶段工作会、民主生活会;印发文件、通报、简报、制度;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装框上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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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新
制作数量

本年新
公开数量

对外公开总数量

规章

0

0

0

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0

0
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0

0

行政强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九)项

信息内容

采购项目数量

采购总金额

政府集中采购

3

118.76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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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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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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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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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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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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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其他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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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总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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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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